此人在輔大中研所被我多次戲弄,例如他跟蹤我,結果被我帶著他逛輔大校園,然後我故意帶他走沿路有監視器的路,就等著他破壞我的車被拍到,而很幸運的,真的拍到了。XD
但是呢,後來校方說監視器資料有問題,送修了大半年,於是最後就不了了之。我目前手上還有「扣除拍到破壞車子那一幕的那一部監視器」之外的各監視器燒下來的光碟片。
另外還有很經典的,被我逼到發瘋,在研究所大樓前狂罵三字經,但說真的,他根本不敢動手對我怎麼樣,我身高才172,體重才70,身形比他小,他都不敢怎麼樣了,因為他只會搞小動作。
至於他被我關在教室、出言羞辱到無言以對的場合等太多了,不勝枚舉。
我只是中才之資,我做得到,相信比我更有才智的人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我很遺憾沒有親手收拾掉他,因為我太重感情,師長們一句話就會讓我停手,因為師長們說,如果把牠逼瘋逼絕了,怕牠對學弟妹們不利,是的,我原本就是為了捍衛師長們的名譽以及想徹底讓牠消失以達保護所上同學安全為目的而出手的,如果因為我的出手,更導致立即的傷害,那麼我反倒為師長和同學們添麻煩了。

而對付牠,除了道德勇氣外,要顧及的是你們所在乎的價值,另外要承受的就是來自體制以及潛規則(真的鬧上了新聞或教育部高教司,學校如何交待?)和人性(壞人之所以可以毫無顧忌地為非作歹,是因為太多好人的沈默與不作為)的壓力。這我就不明講了。XD

師長們的一念之仁,間接造成政大哲研所的同學休學,這點我無法代替師長和輔大道歉,我只能道歉我沒有更好的方法弄掉他。
另外,有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27/today-so11.htm
投稿審不過 罵博士生賤女 碩生判刑
判決拘役115

〔記者王定傳、陳怡靜/綜合報導〕輔仁大學中文研究所學生林敬倫投稿所內學刊,因被負責審查的博士班學生王慧茹打回票,林敬倫竟在54天內發6封電子郵件給系上老師及同學,辱罵王女「賤女人」,要她等著「身敗名裂」,王女氣炸提告,板橋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等6罪,一罪一罰,判決合併執行拘役115天,得易科罰金11萬5000元,可上訴。

寄電郵給老師同學

據查,28歲的林敬倫自今年4月30日到6月時,以電子郵件陸續辱罵王慧茹「賤女人」、「我有兩條路讓那個賤女人消失在學界」、「你這種暗箭傷人的卑鄙小人,等著身敗名裂吧!」還寄給系上老師與同學。

王女忍無可忍遂提出告訴,並控告林生用尖銳物品刺破她汽車的右後輪胎,但林某否認後項犯行,反駁是王女自導自演;至於他在郵件裡寫「我不應該刺破她那昂貴名車的車胎」,完全是在揶揄王女拿不出證據。

刺胎部分因為沒有證據,檢方給予林生不起訴處分;辱罵部分,法官認為,林某僅因投稿未審查通過,就多次散佈電子郵件辱罵王女,法治觀念薄弱,因此做出上述判決。

輔仁大學學務長楊百川則表示,校方上學期的申訴委員會曾處理過該案,當時雙方各有說詞,加上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委員會決定暫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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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刑法,我不曉得後續如何,是否政大是採取定讞制,或是被起訴或一審判決有罪就開除學籍,但2010-11-27這個時間點新聞報導出來,他已經離開輔大進入政大,這是確定的。政大要如何處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政大哲研所的同學和師長再有一念之仁,可能受害者會更多。
另外,我對判決內容很不滿意,因為我曾在群發給輔大同學的信中提及,他應該要接受的不是精神科的治療,而是進行更深入的心理諮商,我也曾經運用心理學所學到的東西分析過他內心的問題,因此,這個判決只是讓他拘役,還可以科易罰金,對他一點幫助也沒有,將來還是有人倒楣。
而他的家庭有問題,他也謊報了家裡的電話(學生個人資料),這些等等的,都是政大有心想處理這個問題的同學和師長要知道的,我只能盡力提供這些了。


以上,我是藍調爵士。


發文到現在已經有六十多人看過了,應該全是政大的同學,請容我多說一句,希望你們別只是當看笑話或一個不重要的事件一樣,2007年,東華大學的超甯有多少人記得?不記得沒關係,我附上網址,維基說的不盡然是,但有點出一個重點,一起奮鬥的伙伴們不見了。

http://zh.wikipedia.org/wiki/Ycn%E4%BA%8B%E4%BB%B6

請各位幫幫目前受害的政大同學。也幫助未來可能受害的同學。

再一個附註,請不用再搜尋「輔大 林敬倫」了,原本會被搜尋到的那篇,我早把關鍵字屏蔽掉了,因為那涉及我的個人私事和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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