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七年級生是首批「享受」(或是被折磨?)政府十二年國教政策的學生,有鑑於過去教改一再受挫與失敗的經驗,我們不能不先提出幾個問題。
首先是,十二年國教的意義和目標與如何操作?十二年國教的意義,在於「全人教育」,意即打破分數迷思,不再只重視智育,而是適才適性發展,目標即是培養台灣各種人才,至於所採取的操作方法即是分為依學區進行免試入學和考試(會考)入學。各高中免試入學比例不得低於招生的75%,而採考試入學的特色高中考試入學生比例不得高於25%。
然而詳細的比例,卻是各縣市不一,會視學區學生人數和學校供需狀況決定。
我們所處北北基學區是屬於競爭激烈的地區,會有嚴重學校申請學生超額等問題。至於「會考」,根據天下雜誌將教育部官僚式說明翻譯成較平民化用語的剪輯內容來看:
會考目的是確保學生的學習品質,會在國三下學期、於國中原校舉行。全國統一由師大心測中心設計考試形式、負責閱卷。成績分三級:精熟、基礎和待加強。
教育部原則上希望能將會考和升學脫鉤(編按:登記免試就學若學校名額已滿,則採「適性輔導入學」,就會參照國中會考成績、性向和興趣錄取學生)。會考的主要目的是掌握學生學力,做為了解學校教學品質,以及國中入高中補救教學的參考。會考的目的與方式和基測大不同,沒有分分必較的成績單,只依據各科學習標準,分為三級。
最大的改變是,會考的結果,不是讓學生去和「別人」競爭,而是做為學生自我評估,了解自己與「應達成」能力的差距。
其所揭櫫的是會考成績要視「機率」來決定採不採用。但是制度歸制度,人性歸人性,設計者的用心很好,但是往往忽略了人性。試問,特色高中如建中、北一女,是不是會有很多人申請?而人數多會不會採計會考成績?此外更重要的是,北北基前幾志願的高中早就宣佈了明年免試入學最高只能佔15%(意即100個入學生只能有15個採用免試入學方式),甚且在十二年國教推行後,最高仍有55%~75%入學方式採用考試入學。(意即100個入學生有55到75個是必須採用考試成績來決定是否能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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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都知道學生之所以作弊是因為分數(成績好壞),成績好壞會有不同的結果。
有些小朋友成績好,會獲家人和師長讚賞,用成績在建構一種酬賞關係,並由這個關係結構中得到自信。
有些小朋友成績不好,會被師長和家人責罰,於是為了不被責罰,也建立不起自信,只好藉由「修改」成績來避免責罰或獲得酬賞。
「成績」的問題,牽扯到整個文化、體制結構等大問題,而且它不只是反應在學生身上,其實也牽連到老師,一個老師不能讓學生得到好成績,那麼這個老師會被質疑。而一個老師身處在這個體制結構中,也不得不要求學生的成績,於是一整個惡性循環,家長→學校→學生→體制、文化→家長(這不是先後次序,而是一個環狀結構、動態系統),就此形成一個牢固的結構,要鬆動這個結構談何容易,但說談何容易,不代表不可能,只是大家都在「等」,而任何一個試圖去破壞這個結構的人,也會被這個結構打擊,尤其是「在等的人」也會打擊任何想破壞結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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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心理上有疾病而且會主動攻擊人的患者存在我們周圍
(我們並非歧視所有心理疾患,更不想因此汙名化所有的心理疾患)
他的暴力行為,不管是信件或語言騷擾,又或是行為騷擾,例如跟蹤破壞,甚且有主動攻擊行為,造成了我們生活上的恐懼與不安,甚且連人身自由與安全都有點不得保,請問大人們,我們該怎麼辦?
有人向校方陳述這樣的狀況了,可能獲得回應如下:
甲:這種人不需要理會他,見怪不怪,其怪自敗,不招惹他就沒事了,忍一忍,順便當做提高自己的心性修為。
(甲師長,你真的理解了學生們的感受嗎?真的願意理解,這個人根本就是會主動攻擊的嗎?親愛的大人,您是否知道每天被跟蹤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因為我們不知道他何時會發起攻擊,這樣的恐懼感,您能了解嗎?而身為師長的您,不是該要保護學生的嗎?怎麼會要學生忍受暴力呢?我不懂,我們的教育內容告訴我們的是要有是非觀念要有道德勇氣,請問大人們,每天過著恐懼的生活,拚命忍住才是對的嗎?那麼為何會有人要起來推翻暴政呢?那麼為何法律要制裁對他人施予暴力的人呢?請師長們告訴我,到底哪樣是對哪樣是錯。)
乙:如果你提告了,會刺激他,他會反過來傷害更多人,所以你就忍一忍吧!而且把他退學,他更可能會回來報復!
(乙師長,就算不提告,他也是照樣一直在傷害人,如果說兩害相權取其輕,所以就要犧牲掉我嗎?那麼身為受害者的我們,該怎麼辦?為了一個人而犧牲掉所有同學目前的權益和安危,這符合公平和正義嗎?而這又是對的嗎?當一個人以其暴行凌虐著社會的安危,使社會恐懼不安,法律是會制裁的,莫非只因為我們是學生,不算社會團體?我不懂。還是您等於間接承認學校根本不會保護學生了呢?)
丙:要不然你先休學,或是以校方的名義出國避一避。
(丙師長,為何對方犯錯是我要休學?又為何我要捨棄我的前途,只因為對方的騷擾?而學校要保護的,究竟是誰?我真的愈發不懂了,怎麼學校老師所教的,和學校所做的,完全不同呢?請問師長,這到底孰是孰非?)
丁:他大過不犯小錯不斷,根據校規,依他目前的犯行。我們也不能把他退學,所以你們就忍一忍吧!
(丁師長,是不是要等到有學生嚴重受創了,發生憾事了,才算是重要的事?而是不是所有的同學都必須忍受著恐懼和不安過學生生活?這符合公平和正義嗎?而依法令若是正確的,那麼受害學生的權益怎麼辦?目前社會上很多只顧著法令判決,卻完全無視人的生命與道德價值,進而被罵恐龍法官,以為依法行事絕對不會有問題,但是造成了對受害者諸多不公不義之事,也促成了更多的改革呼聲,那麼,學校是不是真的要等到出現重大傷害了,校譽因輿論受損了,校方才會思考學校的定位與校規,甚且是獎懲、申訴體制的問題呢?)
戊:你現在告他,只是小罪,又使校方名譽受損,這樣你會變學校的麻煩人物,會影響你今後的學術前途的!
(戊師長,為何我會變校方的麻煩人物?我們為了自保,所以採取法律行動,因為校方的冷處理造成我們更多的傷害,就因為這樣,校方就認為我們是麻煩人物?為何犯錯的人校方也視為麻煩人物,卻沒有更主動積極的作為,而我們受害者提高自保,就會變麻煩人物,而校方就會主動積極作為?而甚且會影響我們的學術前途?這其中的是非曲直為何?)
己:雖然他可能真的有心理上的疾患,但我們可以用愛感化他,要給他機會,用校規警告他讓他不敢再犯。
(己師長,難道您不知道心理疾患是無法用道德和法律矯治的嗎?難道您不曉得他過往在別的學校也是如此嗎?哪個學校師長不是心存愛心與仁善?哪個學校沒用校規警告他?但他還是一樣呀!他需要的是強制心理治療呀!)
庚:那你去報警,這樣學校才好處理。
在校方,我們求助無門,得到最多的是安撫,息事寧人,又或有點威脅性的勸告,好吧!聽從庚師長的話,只好訴諸警方,那麼可能得到什麼回應?
甲:跟蹤你要蒐證才有辦法處理,但是我告訴你啦,要提告跟縱很困難,你只能自己小心一點。
乙:學校不是有獎懲申訴管道嗎?這種事你先等學校那邊處理之後再來備案也行。
是的,警方不見得會處理這種「小事」,而且可能踢回校方,但明明是校方應允可以報警的,那請問我們該怎麼辦?找誰來幫我們?民意代表?媒體?
如果我們真的找了會發生什麼事?
甲:代表現在不在喔!代表在處理重大法案喔!代表……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也許是他們要有政治利益才可能會有興趣,而畢竟他們要負責的是政黨利益、國家經濟民生,我們這些草民賤民只有投票當天才有機會當一天主人,剩下的時間,我們的事都是小事。
那找媒體好了!媒體是第四權,應該會為我們這些升斗百姓出頭的!看看很多新聞都在爆料,應該會有有心人注意這件事!
然而,遇到的情況可能是,媒體要的不是這種題材,無法做為政治鬥爭的籌碼,又或是,也最可怕的是,校方阻止,因為會破壞校譽,校方高層可能會想盡辦法阻止媒體報導,新聞界不是很多世新和政大幫的嗎?又或是,直接要受害者三緘其口:「學校已經很盡力在幫你處理了!你這樣做,你知不知道有多傷害幫你的校方人員?這樣以後誰敢幫你呢?」
也有可能,我找上法院的書記官或法諮服務,但會得到的答案可能是:
甲:這種罪行蒐證不易,而且是小罪,根本不會有檢察官偵辦,也不會有法官想辦,會走簡易庭,只會訊問加害者,不會問受害者,而且,耗時日久,何必跟這種人過不去呢?你就先休學等著吧!
究竟是怎麼了?我腦袋開始錯亂了,為何真正犯錯的人,好像都佔在有利的地方,而且我們不管做什麼都是錯的?大人們,請告訴我,何謂對錯好嗎?
讓受害的學生繼續受其迫害,甚且休學,卻讓加害者繼續在校園恣意妄為,還可以在信件中說校方無能他贏了校方,要其它不臣服於他的人認知校方不會保護他們,要他們盡快向他臣服,不然就施以報復。究竟何者是對何者是錯呢?
我們只是想好好的過我們的學生生活,為何會這麼困難?而又有誰才肯聆聽我們心中的恐懼,正確且完整地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進而幫助我們?我們真的不能相信學校嗎?真的不能相信法律和警察嗎?還是大家要一起當共犯結構呢?我不懂。
而我還沒提及的,是更多不表態的沈默者……那些也將我們視為製造麻煩者,擺著高姿態看著我們受苦卻無所做為、僅求自保的同學或學長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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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在輔大中研所被我多次戲弄,例如他跟蹤我,結果被我帶著他逛輔大校園,然後我故意帶他走沿路有監視器的路,就等著他破壞我的車被拍到,而很幸運的,真的拍到了。XD
但是呢,後來校方說監視器資料有問題,送修了大半年,於是最後就不了了之。我目前手上還有「扣除拍到破壞車子那一幕的那一部監視器」之外的各監視器燒下來的光碟片。
另外還有很經典的,被我逼到發瘋,在研究所大樓前狂罵三字經,但說真的,他根本不敢動手對我怎麼樣,我身高才172,體重才70,身形比他小,他都不敢怎麼樣了,因為他只會搞小動作。
至於他被我關在教室、出言羞辱到無言以對的場合等太多了,不勝枚舉。
我只是中才之資,我做得到,相信比我更有才智的人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我很遺憾沒有親手收拾掉他,因為我太重感情,師長們一句話就會讓我停手,因為師長們說,如果把牠逼瘋逼絕了,怕牠對學弟妹們不利,是的,我原本就是為了捍衛師長們的名譽以及想徹底讓牠消失以達保護所上同學安全為目的而出手的,如果因為我的出手,更導致立即的傷害,那麼我反倒為師長和同學們添麻煩了。
而對付牠,除了道德勇氣外,要顧及的是你們所在乎的價值,另外要承受的就是來自體制以及潛規則(真的鬧上了新聞或教育部高教司,學校如何交待?)和人性(壞人之所以可以毫無顧忌地為非作歹,是因為太多好人的沈默與不作為)的壓力。這我就不明講了。XD
師長們的一念之仁,間接造成政大哲研所的同學休學,這點我無法代替師長和輔大道歉,我只能道歉我沒有更好的方法弄掉他。
另外,有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27/today-so11.htm
投稿審不過 罵博士生賤女 碩生判刑
判決拘役115
〔記者王定傳、陳怡靜/綜合報導〕輔仁大學中文研究所學生林敬倫投稿所內學刊,因被負責審查的博士班學生王慧茹打回票,林敬倫竟在54天內發6封電子郵件給系上老師及同學,辱罵王女「賤女人」,要她等著「身敗名裂」,王女氣炸提告,板橋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等6罪,一罪一罰,判決合併執行拘役115天,得易科罰金11萬5000元,可上訴。
寄電郵給老師同學
據查,28歲的林敬倫自今年4月30日到6月時,以電子郵件陸續辱罵王慧茹「賤女人」、「我有兩條路讓那個賤女人消失在學界」、「你這種暗箭傷人的卑鄙小人,等著身敗名裂吧!」還寄給系上老師與同學。
王女忍無可忍遂提出告訴,並控告林生用尖銳物品刺破她汽車的右後輪胎,但林某否認後項犯行,反駁是王女自導自演;至於他在郵件裡寫「我不應該刺破她那昂貴名車的車胎」,完全是在揶揄王女拿不出證據。
刺胎部分因為沒有證據,檢方給予林生不起訴處分;辱罵部分,法官認為,林某僅因投稿未審查通過,就多次散佈電子郵件辱罵王女,法治觀念薄弱,因此做出上述判決。
輔仁大學學務長楊百川則表示,校方上學期的申訴委員會曾處理過該案,當時雙方各有說詞,加上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委員會決定暫緩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判刑法,我不曉得後續如何,是否政大是採取定讞制,或是被起訴或一審判決有罪就開除學籍,但2010-11-27這個時間點新聞報導出來,他已經離開輔大進入政大,這是確定的。政大要如何處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政大哲研所的同學和師長再有一念之仁,可能受害者會更多。
另外,我對判決內容很不滿意,因為我曾在群發給輔大同學的信中提及,他應該要接受的不是精神科的治療,而是進行更深入的心理諮商,我也曾經運用心理學所學到的東西分析過他內心的問題,因此,這個判決只是讓他拘役,還可以科易罰金,對他一點幫助也沒有,將來還是有人倒楣。
而他的家庭有問題,他也謊報了家裡的電話(學生個人資料),這些等等的,都是政大有心想處理這個問題的同學和師長要知道的,我只能盡力提供這些了。
以上,我是藍調爵士。



發文到現在已經有六十多人看過了,應該全是政大的同學,請容我多說一句,希望你們別只是當看笑話或一個不重要的事件一樣,2007年,東華大學的超甯有多少人記得?不記得沒關係,我附上網址,維基說的不盡然是,但有點出一個重點,一起奮鬥的伙伴們不見了。
http://zh.wikipedia.org/wiki/Ycn%E4%BA%8B%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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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父母在餐廳被歧視
這短短的影片讓我幾度含淚。值得一看。
而我想說的,不禁讓我想起近半年前,我寫過一篇日記:道德沈默--阻力最小的路

有本書:「An Elephant in the Living Room」
它的內容和意思是直指刻意視而不見的沈默景狀。
1963/4/16,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在《伯明罕獄中書信》(Martin Luther King Jr. "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中說
「We will have to repent in this generation not merely for the hateful words and actions of the bad people but for the appalling silence of the good people.」
我們這一代人必將感到悔恨,不單單為了惡人可憎的言行,也為了好-人可怕的緘默。
幾次我仗義直言,甚且出手相助的同時,我感到周遭異樣的眼光和氛圍。好像大家都在害怕於我的行為將招來眾人的不幸事件一般。而有什麼比這個景況更不幸的?
相信嗎?我曾在看見前面載著小孩的媽媽不制止前座的小朋友將垃圾丟到路面後,拾起那個垃圾,騎到那對母子身邊,告訴那個媽媽:「妳兒子的東西掉了。」然後把垃圾交回給她們。
有太多太多這樣的經驗,讓我對人性不禁開始感到失望。
例如,我在捷運或公車上,會很客氣地請不讓座的人起身讓給老人或帶小孩的婦人。而,其實,在我未出口前,許多人視而不見。
我在軍中時,為了阻止不公義的事發生,不惜和上中校摃上,請他們依法行政依法行事。我手上握的,就是人事行政法。
我不敢說自己是正義的化身,但,我知道在必要的時刻,我會站出來發聲。
即便息事寧人的氛圍漫溢。
這,需要多少道德勇氣?而這種道德勇氣不是用來對抗壞人,而是好人所形成的緘默殺機。
但,我相信,還是有人持續在用道德勇氣行動,所以,我還是會選擇,繼續站在這一方。加入所有那些為社會不公義的打抱不平的弱勢的這一方。不為什麼崇高或清高的偽善,而是一種價值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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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幾個故事。19歲那年第一份正職工作,是直屬老闆之下,只有老闆能指揮我,其餘的主任級人物只能「請」我幫忙。
有次我覺得原本的資源管理方式太沒效率而且有風險,於是我主動向老闆說我想重建一個制度,老闆只說了:「這方面你比我懂,也比我有才能,你去做就是了,讓我知道這套制度怎麼運作就好!」
於是,我重建了整套制度,然後依此制度還可以抓到偷資源的內部人員,於是不少人怕被我查到……。
當兵那年,我告訴大人官,我要重建整個部隊的士官兵人事制度,並且將業務量減輕,使員額編現比達到98%以上,這種豪語沒多少人敢說得出,大人官只告訴我:「會找你來就是因為你天不怕地不怕,你是怪物級的,百年難得一見,總之士官兵人事業務由你全權處理。」於是,我放手重建了整個士官兵人事業務的制度,並針對業務量設計了一套標準流程,基層營連按著做會輕鬆很多。補兵補士官,我更是乾坤大挪移兼關係大法並用,常常帶著一堆菜志願役士官和一堆兵回部隊,有天,我帶了個金門輪調回本島的志願役士官,大人官知道後驚訝於我哪生出了部隊很久補不了的輪保士,而且我還利用了專長通用查照系統(不少當人事官的對這個系統準則根本不懂),讓他順利佔了本部隊沒有的編線,還領到加給,這個消息很快就傳到友軍單位,他們紛紛來電問我怎麼搞出來的。我笑著說,知法後方可弄法。超黑暗的。
唸研究所,不論學術會議、招待事宜等,老師們說:「就交給你處理囉!」我沒有失手過。直到老師一聽說哪件事是我處理的,就露出放心的笑容。(這還是學姊告訴我,我才知道的!)
我說過,那叫信任,那叫識人、懂用人。那是人和人之間很重要的幾種價值。所以我為他們賣命。
為了重建資源系統,我可能因為重建的行為,讓不少小人怕得要命,但我一點也不怕,因為我的想法就只是想幫懂我識我用我的老闆解除這方面的憂慮。
為了重建人事制度,我可以一星期平均每天只睡2~3小時,每天讓指揮官早起時看見我問我:「你是還沒睡還是剛睡醒?」
為了幫老師,我就算病得再重,也勉力而為,甚且人在美國,還是一直在處理老師要的資料。
士為知己者死。
故事說完。我知道我這種一匹狼的個性,很難被社會觀點所接受,尤其是雇主。因為我非常難控制,但也很好控制。難控制,是因為想用一般的方法控制我是不可能的!話說得再漂亮,謊言說得再美好,餅畫得再大,欺騙、利用,就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我不會被這種方式的管理所控制。是的,我不會被偽善人所控制。
但好控制就是,一旦和我交心,呈現的人的價值是好的,我甘心情願賣命。這是我何以不去文學季刊工作的原因。因為一旦賣命,我就會放下自己的理想。只要讓我自由,只要讓我見識到人的善良價值,我就會死心塌地。所以不用口頭上和我談什麼忠誠,談什麼威嚴。忠誠,是要你自己展現出過人的領導才能,別人才會忠誠,威嚴,不是利用威壓、怒罵和恐懼來製造威嚴感,真正有威嚴的人,不是那個常發脾氣的人,而是那個有堅毅眼神和真心為別人好的行為的人。
我遇過當下屬做錯事,當上司的卻先道歉的人,上司敢坦白告訴下屬是自己可能表達不清造成誤解,害大家白忙一場,然後再鼓勵大家,甚且自己捲起袖子下場做,而這樣的次數不要太多,並且能在錯誤中一直茁壯,這樣的上司,誰會不從?誰會不愛?
自己沒說清楚,下屬做錯了,就先發脾氣的,根本就是不懂反省之人。
如果一個上司認為凡事都要由他來定義,那麼,除非他能定義清楚,並且以身作則,否則就只是個嘴砲上司。甚且缺乏名實觀的上司,對於名實不辨之人,要他真心去為人想、聽入別人的說法,去反省自己所處的位置,根本上不是件容易的事,而這種上司愈多,這家公司的前途就愈堪虞。
繼上星期罵了上司一頓後,今天,我噹了老闆。原因除了上述之外,還要算上一點,我真的對這份工作沒有愛。要服務客戶,我自然很樂意,更願意聽客戶的苦處和難為,然後幫對方想幫法。但是,前提是不能是完全利己。於是在沒有愛的情況下,我唯一能覺得心安理得的,就是為客戶想辦法。不是為上司或老闆想辦法,我想過太多了,也不是沒提過,不過既然他們不肯採納,堅持做出愚蠢的決定,事後再來補救,那就由他們去,我不會再提任何建議。
現在他們不會把重要的事交給我了,我也樂得輕鬆,繼續動手我的小說。不過我想,他們不是真的容得下我這種一匹狼的個性,早晚會翻臉,現在只不過是想利用我一點什麼,不過,我什麼都不會說,傳真機出問題了,我只會告訴自己,不關我的事。他們要花錢就讓他們花。電話出問題了,中華電信工程人員搞得焦頭爛額也只會來找我問完整的情況,因為公司上下只有我一個人會去注意並紀錄這些狀況,並與他們分析,他們沒來,我也不會主動去幫上司和老闆處理。對!我就是裝死。被炒是早晚的事,我現在只是得過且過,混一天是一天。既然你們說我悠閒,那我就真的悠閒給你們看,不會再像之前那樣處理很多事。反正,沒有我也不會倒掉,這是我永遠清楚的一點。是的,我真的在找死。所以還是先處理開店的事,以及找另一份閒工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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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那重擊後,我已然不支倒地,闔上眼,心想,就這樣認輸吧!
就這樣自我放逐吧!反正,只能這樣了,我很累,很想就這麼躺著直到讀秒結束……
外頭的喧囂在耳中沈默著我的孤獨和無能為力。
沒有淚水了,我心酸地笑著,用笑容嘲諷自己。
笑吧!笑有出頭天。
在詭譎的靜默中,我微微張開眼,卻發現我依然站立著……而對手似乎打算尋隙再給我致命一擊,左右躍移。
我為何還站著?我不是已經認輸了嗎?何時,我又站起來了?
視線如此模糊,記憶如此混亂。
我心中忽然覺得極是荒謬。
我是誰?為何我會站在這裡?腦中唯一浮現的,竟然是這些疑問。
我是誰?
為何我會站在這裡?

是誰?
我到底是誰?
凡能被我感知的,都不是真正的我,真正的我是主體,其餘能感知的,都是客體,這是哲學上一個最基本的命題。主客體的定義和差異。
那麼,身體上的疼痛,那不是我。
那麼,情緒上的創傷,那不是我。
那麼,感到靈魂被抽空的,那也不是我。
那麼,別人呼喚的名稱,那不是我。
那麼,我腦中連結的思想,那也不是我。
所處位置感受到的壓迫,一樣還不是我。
然而,我到底是誰?
是的,我忘記我是誰了。
誰才是真正的我?
誰是第三人稱,那麼誰也不是我,只能我是誰了,那誰來告訴我,我是誰?
抑或,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自己是誰?
為何我會不知道我是誰?
為何我會站在這個位置上?又是誰讓我站在這個位置上?
是我嗎?還是誰?
渾沌一片的想法,莫名而來的所有悲傷記憶和情緒,所有的不是我,一直在侵擾著我,讓我時悲時怒。
再自問一次,我是誰?
如果連自己都回答不出來了,那還有誰能告訴我?!
如果再回答不出來,那我必須找回我,離開這個位置。
最後問一次,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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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犀利人妻很紅,當然,人妻和外遇對象這2個女人之間的戰爭和問題又再度被炒熱,但我總覺得怪怪的。大概因為我不是女人,而且沒有在婚姻上劈過腿,因為我還沒結婚XD
我的疑問是,為何老婆和「小三」總在戰爭,卻沒人把目光放在這個男人管不住自己的老二,以及雙方在愛情與婚姻上犯了什麼錯誤的問題上?
男人在婚姻的不忠,歸類有2種問題,一是婚姻有問題,也就是在婚姻中,男人和女人各自有問題,一是管不住老二。不是應該先檢討第一點,檢視在婚姻中出了什麼問題嗎?如果這個男人是屬於管不住自己老二的,那何必愛這種男人?如果有女人說:「愛上了就是愛上了。」那我會先覺得,妳不懂真的愛,換言之,妳根本上就已經先不自愛了。因為妳分不出什麼是對自己好,什麼是對自己不好,然後假愛之名來自欺欺人。
一個女人可以因為愛去接納一個「暫時」失意的男人,無怨無悔的堅持,那是愛是犧牲沒錯,我為何要將暫時打上括號?因為那表明的是一時,而非永久,如果一個男人不努力、不付出、不肯自我犧牲一些什麼,那就是個爛男人,為一個爛男人堅持,一樣是不懂愛。
再舉個例,面對暴力男,現代很多女性已經懂得要趕緊保護自己、珍惜自己,進而離開這個男人,但花心、無賴般的男人,為害就比暴力男少了嗎?可以被接受了嗎?如果妳認同面對暴力男要趕緊離開,為何面對花心、無賴男就不能離開?妳巴著一個爛男人不放,任由爛男人蹂躪妳的身心,這就是不自愛,不自愛的人如何愛人?那妳還能口口聲聲稱因為愛?這不是很奇怪?
如果妳的男人是屬於因為婚姻有問題而外遇,那也許大家是該回過頭來檢視究竟是什麼讓相愛的二人漸行漸遠,以及如何解決問題、重新接納彼此,如果問題不能解除,那就要思考是不是要各自找尋幸福,而不是延續不幸,讓大家跟著一起受苦。為何說大家?因為誰無父母?雙方在婚姻中痛苦,雙方的父母會不心疼自己的小孩嗎?如果妳們有小孩,那妳們的小孩會不痛苦嗎?妳們最要好的知心好友會不難過妳們的遭遇嗎?妳保得住老婆的名,但妳保得住這個男人的心,這份婚姻的幸福嗎?這些都是很簡單的道理,一個懂得愛己愛人的人都會明白的不是?那有什麼理由會為了一個爛男人、一個老婆的地位,去和同是女人的另一方開戰?女人又何苦為難女人?
以上是就人妻的角度來看。
就介入別人婚姻的女人的角度來看,一個男人如果因為婚姻有問題卻不去解決,而逃到妳身邊,這個男人的素質就已經有待商榷了,因為沒有一段婚姻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就如同一個人的一生是不可能完全沒有起落的道理一樣,上天丟出來的問題,不是對人的考驗,而是對人的安排,安排一個學習的契機來更加完善自己,如果一個男人拒絕面對問題,那這個人值不值得和妳走下去?會不會哪天妳們真的在一起了,一遇見問題這個男人又龜縮了?妳不過就是在重蹈另一個女人的覆轍罷了!
如果這個男人是管不住老二的,那更有趣了,妳能保証他日後就不會因為相同的原因再去外遇?妳真心愛上的這個男人已經本身是有問題的了,妳居然還要去爭取這個爛貨?那妳不是既不自愛又不自主嗎?而為了一個爛貨去和另一個女人爭,去吵,老話一句,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更何況社會偏差的觀念所造成的輿論都是對妳不利的,妳就算爭贏得一個爛貨,卻是裡子面子全失,日後妳們婚姻出問題,別人只會訕笑並說是報應。
當然我不否認,也許有些男人女人是因為真的遇見真愛而造成外遇及介入別人家庭的可能,也有人因為這樣的型式最後還是白頭偕老而獲得周圍的人的支持。但這個前提是,這個男人本身的素質好,肯進取肯改變。人可以不斷成長,但前提是這個人有自覺且肯願意改變和成長。那麼這種男人我不會歸於爛貨這類。
所以女人啊,當在賣場花車前,妳們看見2個女人在爭一件爛貨時,覺得荒謬可笑,覺得她們不自知也不瞭解這個爛貨本身就是爛貨還以為奇貨可居是件愚蠢的事,但放在男人身上不也是一樣?
一個爛男人做出的錯誤事情,卻造成2個女人裡子面子都輸的戰爭,這不是很可悲嗎?當許多人看著2個女人如何丟臉地互相爭戰,而指責小三、同情大老婆、只是咒罵男人時,我真心覺得,不管支持小三又或支持大老婆的人,其實都可以再深入想想簡單的道理。
當然我原則上是希望小三和大老婆聯合起來整這個男人。因為,從頭到尾出問題的,都是男人啊!真正該有報應的是這個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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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許多人、冥嘴在批判所謂的稅賦不公的同時,愈發了解這些人和所謂的恐龍法官沒啥兩樣。
一個只看法條、一個只看制度。2者共同的錯誤在於沒有時間和空間維度。
或說沒有整體思考,忽略了歷史和背景(含文化)。
美國前陣子的搞笑新聞說法官要求一隻貓出庭當陪審員,正好同時把法條和制度的問題凸顯出來。
當人們接受了某個錯誤的「科學」(事實上它該不該真的叫科學還有待商榷)思維模式--機械論,其可怕之處就在於人們永遠喪失思考和組織能力。
看看各部門的協調與協同就會知道這個道理,它顯現在政府組織和各大小企業之間。
而它也間接致使人失去非機械的熱忱、責任、道德等,形成一條阻力最小的路。
也或許可以說是潛規則。
而這些規則,更反過頭來加重某些制度、組織對更多人的壓迫。
當我看見商業週刊在報導所謂的成功名人,其所建構的,是種看似直接導致成功的分析,
但間中卻不難發現,競爭、剝削、以及勢、權、力凌弱勢者的規則。
例如果賤傷農,有人從中當菜蟲圖利,卻可以被美化為懂得看時機,
報導告訴我們的是要掌握機會,要像子貢一樣懂得趨利,但是,對於破壞生態、剝削當地農民等事,卻輕輕一筆帶過。
於是我不禁想問,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幕後黑手?
是什麼造成恐龍法官形成?又是什麼操弄了原本立意重要的18%,使它成為萬惡罪人?又是什麼讓人們知道社會不公卻又坐視不理?
2千多年前,一個許多言論和想法被後世更多人所扭曲和歸罪的人,他說:「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吾不復言矣!」
他和弟子們之間的問答被紀錄下來,其中不乏學生對他的質疑、向他提問,甚且他說錯話被學生糾正的紀錄。
他鼓勵學生要懂舉一反三,要動頭腦,要思考,他未曾反對學生提問,
也不覺得學生質疑他是件大逆不道的事,反倒來了個機會教育。
那我想請問,為何2千年後的我們,在課堂上不能質疑老師、向老師提問?為何我們從小被要求緘默?
就連出社會,我們不也被要求緘默?
再如104那個上電視新聞談論最近很紅的辭職信的什麼理,她認為發出這樣的聲音是不妥的,會對這個人的未來形成阻礙。
而弔詭的是,認同寫辭職信者,有些認為這個人說出了他們的心聲,
有些認為這個人罵得太含蓄,有些認為這個人只是陳述了一個事實,
而這些人居然是為數較多且幾乎是同一社會/組織位置的人。
換句話說,這封辭職信,凸顯了佔少數人的上位者剝削了多數人的權益,卻不被認為是傷害,
而一個人說出真相,危及了他們的權益,就叫傷害,而這個傷害會反過頭來剝奪掉這個人的未來。
這不是很奇怪嗎?
而我們被要求緘默。
所以我們就繼續保持緘默吧!幕後黑手勢力太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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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篇PTT上的文章,內容是關於一個男人不原諒自己女友不聽他的話,老愛上夜店,結果被灌醉性侵的自我表白。
很多人同情他,支持他不要去看女方,甩掉女方。
他一直在營造「女方的家人朋友如何指責他,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的形象。
我愈看愈火大,但我卻一點也不想回文幹譙他。
因為他只是一個自私想搏取同情的可憐鬼,去吐槽他,只會惹得自己一身腥。
但我真的要對這個人說:「我徹底唾棄你!」
自己的女友被性侵了,憤恨固然會有,但一個人只執著在自己身上,自然只有憤恨。
他都忘了,女友身心受創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
一個女人被不知多少男人進入了自己的私領域,那是一件多麼不堪的一件事,她最需要的是家人和愛人的包容和接納!
但此時此刻,她的男友卻只執著在自己的憤恨上,一直怨怪女孩不聽他的話。
子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試問這種男人是真心愛這個女孩的嗎?
還是他只把女孩當做是他個人的私有物,所以私有物被侵害了,等於傷了他的自尊和侵犯了他的權利?
女孩固然有錯,但問題,在這個節骨眼不是追究的時刻,她自己也知道鑄下大錯,
而這個錯將會讓她終生痛苦和遺憾,身為她的家人、朋友甚且是愛人的人,是不是該在這個時間來計較?
愛的力量是超越一切的,父母之所以可以一再原諒自己的小孩做錯事,正是因為這股愛的力量。
愛可以是無私的,可以是包容的,可以是接納的。
我知道有人會炮我說:「又不是你女友發生這樣的事,你當然可以冠冕堂皇說這些偽善的道理!」
但,我想說的是,一個小孩不聽話衝到馬路上被車撞了,
一個有人性的人,會在當下對著受傷的小孩罵說:「都是你不聽話才受傷!」嗎?
那一點悲憫仁慈惻隱之心都沒有的人,憑什麼寫文章營造自己有多愛對方,是對方多麼負他?
這種自私的愛不配叫愛!
其實你沒這麼愛她,你不配營造自己是受害者。
一個成熟的人,會知道此時此刻最該做的是什麼,
即便自己有受傷的感覺,但他還是會知道什麼東西是最重要的!
更何況真正受傷的不是你!你只是因為自己的自私而感到受傷罷了!
以上,我是半夜睡不著又開始發顛的藍調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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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06/143/2kc7q.html(可以直接點)
我並不是那麼在乎這個名模之夫,說真的;其暴行已有人圍剿,而我更在乎的,是那50個路人。報導上說:「這段兇狠施暴的過程約十餘分鐘,至少有50名民眾陸續經過,有人斜眼瞄了一下,假裝沒看到,始終無人停下腳步制止或報警,僅有對街民眾以手機錄下全程。」容許暴行產生的共犯,在於人們的冷漠。而冷漠來自於文化、教育、社會制度。我說,這50個人亦是此椿暴行的共犯結構。
我不禁想起,有次在單行道出口等紅綠燈,一輛轎車硬要駛入,拼命向我按喇叭要我讓路,根據交通法令,他是違法的,於法於理,我都可以不需要理會他,所以我們就這樣對峙著,直到我身邊所有的騎士讓開路給他通行。為何一群人會怕一個人?不想惹事?通情達理的予人方便?事實上要進入單行道裡的小巷,只需再多開半分鐘不到的路就可以轉入。他並非開著救護車,也不像是急著辦事,否則不會與我對峙這麼久。事實上,對於讓路的那些人而言,也許支撐在背後的文化觀念,就是長久以來被灌輸的--莫當出頭鳥。這是一條阻力最小的路,因為不用負責,不用受傷害,不用惹麻煩。就像我娘說的,萬一對方有槍怎麼辦?這是一種否定性的恐嚇,如同至今我們仍可經常聽到的,父母對小朋友的恐嚇:「再不乖就叫警察來抓你」。我們的教育慣於使用負面否定性的手法來威嚇、管理,於是產生了諸多潛規則,並造成一種撕裂:課本、傳統文化中讚揚的正面力量與現實生活實踐的悖逆。
如果那50個人蜂擁而上去制止這端暴行,會發生什麼事?名模夫會拿出機槍掃射?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因為道德沈默,我們只能在事後幹譙、圍剿暴行。
以上,我是藍調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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