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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戀愛所以喜歡上一個人,與,
喜歡上一個人所以想戀愛,是完全不同的。

成因,或說心態,不同。
前者的成份複雜得多。

至於孰是孰非,誰好誰壞,
真的因人而異。

我見過想戀愛所以喜歡上一個人的情感模式,
也見過喜歡上一個人所以想戀愛的情感模式,
也許過去的我會非議前者,
但是現在想想,那又如何?
只要雙方在過程中能彼此給予、相互扶持,
能去學習到愛,
在過程和結果之間能取得一個自我開啟的完整協調,
那麼一切是如何,又哪輪得到我來說嘴?
我知道的,多數的人,或許是所有?
都希望自己是被喜歡而被追求、呵護。

只是回頭再看看那兩種語句敘述,
為什麼會看不見都有「喜歡」呢?
不喜歡,就算是抱著想談戀愛的心態,也談不起來吧?
想起蔡健雅的《無底洞》:
嘗試親吻 嘗試擁抱 或溝通 沒有好感 再嘗試也沒有用

也許在討論這些心態之前,我們要先問的,是真心喜歡與否。

不過抽開理性思維,我還是喜歡後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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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調爵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