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看戀夏500日,其中有段引述的話,非常有趣,它是這樣說的,「要忘記一個女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將她變成文學」。看來,我過去所有的書寫都太不文學。XD
之前,看過一篇文章在說業力,其中提到我們的記憶其實就是業力,我笑著說,我的業障一定很深。
而我,每天都會有很多過去的回憶,在我不經意時,彷若深海裡的猛獸,忽而一躍出海面直接將我吞噬。

而今天,有兩則回憶,我想書寫下來。

其一:
那天,妳這樣說著,那年的春末,妳為著我坐在咖啡館看書時的那種氣定神閒,時而專注或沈思或微笑地看著書本,時而隨性或珍而重之地翻頁,而感到心動著迷。
而我則是,為妳開啟那扇門時的嫣然恬美,深深吸引而無法自拔。我很想,一直看著妳這樣的笑容,也很想一直給妳這樣的笑容。可惜我給不起。
於是我們都說著,好想回到那一段初相識的時光。

其二:
聽著無伴奏,忽然跳出來那個畫面,妳喜孜孜地說想彈鋼琴給我聽,蹦跳地到鋼琴前,給了我一個回眸巧笑,然後雙手在琴鍵上輕舞著。
一曲奏畢,妳回首,嫣紅著雙頰,笑著問我:「好不好聽?」我還記得那時胸口漫溢著的感動情緒。
為何,我的回憶總是那麼鮮明?鮮明到,即便現時想起,仍會怦然心跳……。

其實,我想,我心中一定不想要忘記這些記憶,所以我的心經常在Recall這些回憶的片段與畫面。如果,這就是我的業障,我想,或許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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